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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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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对“滤镜景点” 出重拳了

    10月17日,针对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吐槽小红书博主发布的“滤镜景点”笔记,观看者实地探访后产生较大落差一事,小红书对此作出回应,承认存在部分用户过度美化笔记的情况并致歉。    (10月17日《新京报》)

    事实上,有不少靠“照骗”走红的“滤镜景点”,是某些景点或商家故意“炮制”的,通过找博主在类似小红书平台,发布“照骗”来大力推介,以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在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就有媒体报道了有一些人在微博、朋友圈对 “滤镜景点”的吐槽。比如沈阳一个号称“糖果小镇”的集装箱小镇,其实压根没有糖果的氛围;热传的云南澄江一处“粉红沙滩”,其实不仅颜色不对,连所谓的沙都是粗砺石块和厚实泥土……而这一切景点走红的揽客的功劳,皆拜“照骗党”的滤镜所赐。

    “滤镜景点”凭借虚假包装固然可以迅速提升景区知名度,带来人气与收入的双丰收。但旅游业的长远发展,依然是通过拼产品、拼服务、拼质量打造出来的。而滤镜包装出来的虚构“网红景点”,是“一锤子买卖”功利短视行为,这样的“滤镜景点”很快便会无人问津,注定不会走远。

    站在法律的视角来审视,靠“照骗”走红的“滤镜景点”,涉嫌虚假宣传。我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若违反的话,则会被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滤镜景点”,光靠类似小红书平台“软约束”与“轻管理”还远远不够,职能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积极介入,及时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从而起到以儆效尤的成效。

    □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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