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确权〔2021〕371号
原海南台资企业协会向我局申请补发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琼州大道冯村,原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2008)字第011585号,土地面积为1915.76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书。经调查,该单位持有的海口市国用(2008)字第01158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在2021年9月19日报登海口日报挂失。现通告注销该项下土地登记,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确权登记科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该单位补发上述宗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人:韩子贤
电话:6872058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