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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日讯(记者陈晓洁)记者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3月以来,我省开展了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检查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经营企业1611家,责令改正29家。
据介绍,专项检查活动以商场、超市、母婴店、儿童理发店和幼儿洗浴场所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主体资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齐全、储存条件、产品保质期、是否有自制化妆品等内容,及时纠正儿童化妆品与“消”字号产品混淆的问题,严厉查处经营“三无”、过期和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为引导消费者合理、安全使用化妆品,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科普相关安全知识,提醒消费者选购护肤品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万册,受众人群数量约达16.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