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记者赵莎 通讯员林馨 特约记者陈世清)为进一步优化海口学校周边秩序,确保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顺畅,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11月8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市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当天7时许,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全面启动护学勤务,在学校周边路段设置护学岗,配备警力提前上岗疏导交通,保障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接送学生机动车即停即走、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和中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查获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中小学生,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并通报学校。
整治现场,执勤民警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并赠送安全头盔,为等待红绿灯的市民普及交通知识。此外,海南省老陶义工服务社志愿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化身移动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走街串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了许多市民的目光。
据统计,当天上午,在府城中学周边路段共查处校园周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16起,其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70起、在机动车道内行驶30起、逆向行驶16起,赠送安全头盔20个。
根据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与防护能力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全面加强中小学校护学岗勤务,组织民警分批次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并积极推行“家校警”交通联勤守护行动,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海口公安交警呼吁,驾车出行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放学高峰时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可前往学校周边停车场、停车位停放,或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即停即走,电动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专用车位内等候,共同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