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要 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 闻

02版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03版
要 闻
 
标题导航
美兰今年建成近万亩高标准农田
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不予注册登记
海南公布10批次 抽检不合格食品
“护苗·绿书签行动”走进乡村
赛场发力 体教融合
虚构劳动关系骗社保 一公司获30万元罚单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21年11月14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作
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不予注册登记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省公安厅制定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报记者 赵莎

    关键词

    1

    带牌销售

    推行带牌销售,

    乡镇、街道增设便民登记服务网点

    《规定》指出,经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公安派出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可以代办电动自行车登记相关业务。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在乡镇、街道增设便民登记服务网点。

    经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邮政、银行、保险等社会代办交管业务服务网点,可以代办电动自行车登记相关业务。

    推行带牌销售,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销售点协助办理所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关键词

    2

    注册登记

    现场审查核验通过, 

    生成电子行驶证发放号牌

    《规定》指出,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方可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以及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对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核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审查提交的材料,核验车辆。对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于不予注册登记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

    外省迁入本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交验车辆,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及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交回原号牌。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提交的材料,核验车辆,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购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应当自《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过渡期临时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行驶证,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

    关键词

    3

    变更、转移、注销

    因质量问题退车等情况可申请注销

    《规定》指出,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更换电动机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或电动机号码、整车编码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损坏的,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迁出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所有人应当三十日内到迁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电动自行车转入。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提交车辆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转让协议等材料,并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前,原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注销:1、车辆遗失、灭失的;2、因质量问题退车的;3、车辆损毁或者不再使用的;4、车辆迁出本省的;车辆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关键词

    4

    车牌遗失

    应30天内持身份证明申请补领

    《规定》指出,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或损坏的,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换领号牌,号牌损坏的,应当交回损坏的号牌。

    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相关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和相关业务,应当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书面委托。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后按照号牌编码规则,通过计算机选号方式确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已登记备案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不得办理转移登记和转入业务。

    《规定》指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撤销登记,收回电动自行车号牌,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对涉嫌盗抢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登记

    1、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2、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3、拼装、改装的;

    4、电动自行车的铭牌、整车编码或者电动机编码被篡改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 闻
   02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03版:要 闻
   04版:要 闻
   05版:国 内
   06版:国 际
   07版:副 刊
   08版:文 体
美兰今年建成近万亩高标准农田
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不予注册登记
海南公布10批次 抽检不合格食品
“护苗·绿书签行动”走进乡村
赛场发力 体教融合
虚构劳动关系骗社保 一公司获30万元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