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区主要领导关于生态环境整治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整治工作,严厉查处辖区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行为,重点针对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重点督办的点位周边开展露天焚烧多发地区全面巡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扑灭、第一时间查处。
11月22日,该局组织相关大队及属地中队共出动98人次、30车次,巡查绕城高速以南的永庄村、椰海大道、长彤路、长滨路、南海大道、东山村委会、东溪村委会、儒益村、博强村委会、美东村、风景路、旅游大道、绿色长廊、椰海大道、火山口公园周边、海榆中线等地,共整治8宗焚烧秸秆、垃圾问题,共处罚金额1000元。
据永兴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介绍,该中队在巡查中发现6宗秸秆焚烧。其中,在永兴镇博强村委会海屯高速路周边对1宗擅自焚烧秸秆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处罚500元;2宗位于博强村委会海屯高速旁,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核实,未发现当事人;3宗位于雷虎村委会和罗经村委会,执法队员到场核实并立即让当事人熄灭火源。
该中队负责人称,由于现场的火焰较小,情节轻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
此外,石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巡查中,发现海南重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有人焚烧木材。执法队员对当事人朱某给予行政处罚500元,并教育警告。 (邓宇 梁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