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龙易强)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服务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目前我省已开展2021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企业需根据创新发展需求于11月30日前向所在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科技管理部门将发布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明确派驻企业。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间,实行特派员所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入驻企业联合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
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采取兼职方式派驻企业,时间一般为2年,服务企业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天。我省将提供支持派驻企业布局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联合重点实验室、院士创新平台等高水平创新平台一系列支持措施。
申报驻点企业应满足条件
一是入选“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入库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部分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其他企业;
二是自主创新意识强,为企业科技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是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
企业科技特派员主要任务
要摸清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要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要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要促成企业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要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人才;
要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典型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