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上接第一版)会议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等作出全面规范。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会议强调,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在贯通执纪执法上形成新机制,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要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