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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近日看到海南宝源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海南日报A07版刊登的《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2年1月11日在海口日报06版刊登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股东会会议通知》。因我司未收到任何股权转让款,且已冻结宝源公司75%的股权,该案正在审理中。现声明:
一、宝源公司的公章和不动产权证第0081730、0081737号原件一直在我司处,并未遗失。
二、宝源公司违法私刻公章,虚构遗失不动产权证登报补办及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等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立即停止;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相关肇事人员全部承担。
特此声明!
香港金源工贸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