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2日讯(记者赵莎)针对当前我省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多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特点,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客车超员、酒驾醉驾,轻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或人货混载,以及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中小学生违规骑行摩托车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2021年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7%,事故原因主要是车辆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多发。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道路关键节点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点,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执法,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坚持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加大“一早”“一晚”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不断提升执法管控效能;针对货车超载,加大主要货运通道和“四类场站”“四类企业”周边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推动严格落实“一超联惩”措施;协调推动教育、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公交等方式,缓解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紧盯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提前摸排掌握情况,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作用,加大宣传劝导力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同时要求,各地要用好农村“大喇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在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震慑力。针对农村地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较普遍的问题,联合派出所以查纠为主,不消除违法行为不得放行车辆,并组织违法人员集中到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观看宣传教育警示片,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