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2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颜潞莹 王烁)近日,我省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效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落实。快递员林某购买快递面单3000余条,并转售累计非法获利10736.93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同时判令其支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赔偿款10736.93元。快递行业负责人共20余名到场旁听庭审。
林某系某快递五指山公司原配送员。2021年9月至10月期间,其在公司工作时,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网络工具,从下家处购得载有他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快递面单3000余条,并转售给上家,累计非法获利10736.93元。案发后,林某的近亲属代其退缴了全部赃款。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五指山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庭审后判决林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等。
法官提醒,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让人不堪其扰,带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国家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同时要树立法治观念,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追求非法利益而做出侵犯其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