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坡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棚改范围外市政道路项目被征收人梁锡荣:
依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面前坡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棚改范围外市政道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被征收人的土地及附属物位于面前坡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棚改范围外市政道路项目征收范围内,已经海南首立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依法评估完毕。请被征收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7日内至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3号金宇街道办事处领取分户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被征收人对分户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分户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
联系电话:0898-66837591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3号金宇街道办事处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