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2022〕341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分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琼山籍国用(演海镇)字第00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变更业务,该土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演海村委会曲口墟,土地使用权人为曲口邮电所,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15.44平方米。
经核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分公司持有的琼山籍国用(演海镇)字第00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海口市演丰镇演海村民委员会持有的海口市集有(2004)第004012号《集体土地所有证》重叠415.44平方米。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拟核减注销海口市集有(2004)第004012号《集体土地所有证》项下与琼山籍国用(演海镇)字第00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界线重叠的415.44平方米。
凡对此核减注销通告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我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核减注销及更正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海俊,电话:3138388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