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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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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畜牧业用电8月起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本报6月20日讯(记者张熙宇)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纾困解难相关决策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助力我省畜牧业企业发展,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畜牧业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今年8月1日起,我省畜牧业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调整后,我省畜牧业用电价格为: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度)0.768元,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度)0.738元。

    《通知》明确,我省畜牧业用电是指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从事的动物饲养活动用电,不包括专门供体育活动和休闲等活动相关的畜禽饲养用电。畜牧业用户以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为准,若用户具备不同用电类别分表计量条件的,要及时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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