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编审〔2022〕285号
《海口南港“二线口岸”(普铁旅客)查验设施建设项目新增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等4个项目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2年7月8日至8月6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审查办公室,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49房,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
(1)《海口南港“二线口岸”(普铁旅客)查验设施建设项目新增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姜博文,咨询电话:68724391)。
(2)《海口市长丰二支沟应急排水工程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何书勇,咨询电话:68705325)。
(3)《新吴溪秀英段堤防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何书勇,咨询电话:68705325)。
(4)《海南(潭牛)文昌鸡加工厂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姜博文,咨询电话:68724391)。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