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2日讯(记者陈晓洁 见习记者刘晓婵)冷饮是最受欢迎的夏季饮品之一,也是消暑利器,但饮用冷饮时还是有很多地方要注意。日前,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冷饮前,需要确认店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等信息,不要购买无证饮品店制售的饮品。
现制现售的冷饮,如果环境卫生较差或制作操作不当,可能存在微生物污染的风险。因此,经营者在制作冷饮时,应选用安全有保障的食材,做好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避免生熟混放交叉污染。加工完成后的冷饮应在2小时内饮用。
省食安办提示,饭前空腹、刚吃完饭后是不适宜喝冷饮的,否则会刺激胃肠道,造成功能紊乱,引发腹痛、腹泻等疾病。一般可选在饭后30分钟或午睡后喝为宜,带冰块冷饮宜下午3点左右喝为好。
剧烈运动、大量出汗后不要立即食用冷饮,避免刺激胃黏膜血管收缩,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冷饮属于寒凉之物,如果为了贪图一时凉爽,毫无节制地喝冷饮,易伤脾胃,冷饮饮用每次要控制在150毫升左右为宜。
此外,消费者不可将饮料替代日常饮水,尤其是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老年人、孕妇、儿童及低免疫力人群应控制生冷食物的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