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记者陈敬儒 见习记者陈文圣)7月21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评估组到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评估,并召开座谈会和知识问卷调查。
评估组先后深入美舍河、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地、龙泉镇五一洋农场、新坡镇沃坡村、云龙镇镇墟污水处理厂、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牛山红明生猪养殖场、西秀建筑资源再生利用场等13个点位,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交流、现场检测、查阅资料,详细了解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我市城镇内河水质状况、农村和镇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筑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保措施执行等情况。
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评估组指出,海口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要用好法律力量,保护生态环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集中力量补齐短板,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巩固提升海口的良好生态环境质量,在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上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切实扛起省会城市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守护海南一流的生态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委员、省生态研究院院长张庆良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飞,副市长丁飞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