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记者梁冰 见习记者王舒仪)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打赢柴油货车攻坚战,推进我省老旧柴油车淘汰,确保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争取早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目标,日前,我省印发《海南省老旧柴油车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拟于2023年淘汰补贴车辆11455辆,补贴金额16568万元,最高补贴25000元/辆。
《方案》指出,自2023年起,我省将用3年时间,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禁行等疏堵结合措施,促进全省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老旧柴油车。
《方案》中所指的老旧柴油车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属于国家第三阶段(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上认定为国三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方案》指出,2023年我省拟对11455辆提前淘汰的老旧柴油车进行补贴。2024年至2025年,各市县根据保有量及2023年淘汰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补贴,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车进程,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老旧柴油车。
补贴标准方面,淘汰补贴单价为每辆7000元至25000元。其中,微型载客车7000元/辆、微型载货车8000元/辆、小型载客车10000元/辆、轻型载货车13000元/辆、中型载客车15000元/辆、中型载货车18000元/辆、大型载客车和重型载货车均为25000元/辆。
据悉,明年起,符合条件的申领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到机动车注册地所在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办理补贴申请。申领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应提交《海南省老旧柴油车淘汰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财政供养单位老旧柴油车承诺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