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李银)11日,记者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申报时间为今年11月14日至11月27日。
该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要组织做好2021年度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与《通知》同步发布的《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2021年度)申报指南》,为企业申报逐一“划重点”。
根据《指南》,资金的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海南省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规范;
●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他重大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诚信守法经营,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条件。
在奖励事项(事项发生年度为2021年度)方面,《指南》明确
●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
●直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
●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企业,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