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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李银)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海南弘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融资担保中心、儋州城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高县融资担保中心等4家单位近日被列入第二批海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据了解,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以贷款担保业务为主,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在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切实降低担保费率、减少或取消反担保措施,不断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和占比,实现保本微利运营。我省要求,各机构规范收费标准,不得向客户收取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其他费用;同时,不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控水平。
下一步,各相关市(县)金融办将加强对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偏离主责主业、发生重大风险、违法违规等情况的防范预警,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聚焦主责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