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陈晓洁)为倡导市民朋友理性购药、保障有用药需求的市民能够及时购买到相关药品,21日,省药监局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用药倡议书,倡议全省居民群众要选择正规途径购买药品,勿盲目囤药。
倡议书提到,大家要保持理性购药、不盲目囤药。药品是有有效期的,一旦过期即是污染源,且造成有限、宝贵的资源浪费,建议可以根据家庭成员人数及年龄结构适当购买适量短期、日常急需备用药品,退烧药每个家庭以1盒(瓶)为宜,同时注意用药安全,切勿盲目服药、叠加用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大家要选择正规药店购买并索要销售凭证,保存好购买药品凭证。购买处方药时,应如实提供医生处方;接收药品时,要检查药品外观有无破损,产品的名称是否正确,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应登录正规网站,主动查看企业是否已在网页上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
倡议书强调,大家要科学管理家中备用药品。药品有效期是指包装完好的药品在规定条件下的最长保质时间,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已打开包装的药品,应特别注意观察药品外观、气味有无异常,如液体类药品有无酸败、霉变、长毛或浑浊分层(混悬剂除外),片剂类药品有无受潮变色、粘连、花斑、裂片等,栓剂有无变形、异味、溶化、走油等,若出现以上情况,不论是否在有效期内,均应丢弃。
居民群众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每种药品剂型都有特定的服用方法,比如泡腾片必须温水溶解后服用,不能直接吞服;缓释片必须整片吞服,不能掰开服用;混悬剂必须充分振摇后按量服用,不能只喝上清液部分。
购药过程中如果买到假劣药品或遇到非法售药网站以及其他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2315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