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征询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拟用地土地权属异议的通告
海资规美兰〔2023〕349号
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拟用地坐落位于灵山镇,共两个地块,分别为地块一面积88.80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空地、南至海口市灵山镇北侃三经济合作社、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地块二面积207.56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海口市灵山镇琼庄三经济合作社、南至海口市灵山镇琼庄三经济合作社、西至空地、北至海口市灵山镇北侃三经济合作社;现通告确认为国有土地。凡对该宗地存异议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权源证明文件向我局美兰分局主张权益,逾期我局将按无主地处置,纳入政府储备地入库。
特此通告。
联系人:吴勇,电话:65725618。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