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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5日讯(记者蔡佳栩)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海南省产权式酒店建设销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日前印发施行。《规定》指出,今后产权式酒店出售的客房数量不得超过客房总数的70%,硬件配置水平不低于三星级标准,开发单位应按装修后的客房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不得含有公摊。
《规定》指出,产权式酒店土地用途属于商服用地,严禁借产权式酒店项目的名义在土地使用、规划设计、功能用途以及后续经营等方面变相开发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项目必须严格按酒店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及装修,且硬件配置水平不应低于《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中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标准要求。产权式酒店客房应按套、间等房屋基本单元进行预(销)售。开发单位应按装修后的客房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预(销)售产权式酒店客房,不得按含有公摊面积的套型建筑面积计价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