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要闻

江东新区公开征求安居房配售条件意见

本报3月9日讯(记者梁冰特约记者曹柳 实习生王娟)为加大引才留才力度,江东新区拟对安居房申报条件作进一步优化,特制定了《海口江东新区安居住房配售条件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于即日起至3月16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表示,在江东新区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居民和引进人才,即满足在江东新区注册的临空经济类、新金融类、消费精品类、数字智慧类和出口型外向型的企业,须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正常经营并连续纳税满3个月;在江东新区范围内开展业务,上年度纳税20万元,并连续纳税满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省市直属单位及中央驻琼单位在江东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注册或实际办公在江东新区的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法定机构、行政机关等条件的居民和引进人才,在江东新区无住房,且同时满足与从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承诺购房后继续在江东新区服务3年及以上;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个月等条件的,可在江东新区申购1套安居房。

据悉,意见征求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