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理论

规范转供电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推进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对于降低用电成本、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海口大部分居民住宅小区外的接入设施建设和维护由电力公司负责,小区内的供电设施和维护均由业主自行负担,居民用电出现了供电质量差、用电价格高、纠纷多等问题。抄表到户可从机制上实现住宅小区由供电企业销售、抄表、服务、收费到户,但由于各种原因,抄表到户推进工作困难重重。如何有效降低转供电主体数量,降低终端用电成本,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王微

居民住宅小区电力设施产权归属是抄表到户的前提条件

长期以来,海口大部分居民住宅小区外的接入设施建设和维护由电力公司负责,小区内的供电设施和维护均由业主自行负担。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各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宿舍(公房),同时还负担这些宿舍小区(楼)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支付相关费用。公房外的民用住宅,也因当时需求低以及电力基础设施落后,大部分实行合表用电,每个“合表”用户由若干个终端用户组成。住房制度改革后,居民住宅大部分改为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由于节约成本等动机,促使大多数开发商选择了“专变”供电模式。

2013年,我市印发《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单位统一向供电企业缴纳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由供电企业组织实施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对住户实行“一户一表”管理,但该暂行办法因房地产企业反映开发投入成本过高,执行2年后失效。2020年,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电力抄表到户的通知》,要求新建及在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电力抄表到户,建成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将资产移交供电企业,由供电企业负责实施电力抄表到户和维护管理,从机制上实现了新建住宅小区由供电企业销售、抄表、服务、收费到户。

转供电行为带来诸多问题

一是质量差。在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设计容量低、设备老化,矛盾越来越突出,表现为用电高峰期间电压低,用户无法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时发生拉闸限电甚至断电的情况。许多“专变”(由用户投资建设的专用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商品房小区,由于开发商在设计、选材、施工等阶段一味追求降低成本,不按规范要求建设,加之缺乏有效监管,供配电设施质量难以保证,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用电。

二是电价高。供电企业只根据小区总表收费,总表下各住户的电费由物业收取,总表到各分表之间的损耗由物业向所有用户分摊。老旧小区供电设备由于建设时标准低、后期管理不善或设备老化等原因,运行损耗较大。还有许多小区物业存在乱收费行为,终端用户在与转供电主体的协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处于弱势一方,议价能力差。因此,实际操作中基本执行的是转供电主体提出的电费收取方案,有的小区收取的电费每千瓦时0.8元-1.2元不等,住户实际承担的电价比抄表到户0.61元/每千瓦时的电价更高。

三是纠纷多。如各住户间分摊电量损耗经常发生分歧导致分表用户欠费,进而造成总表内所有用户停电整顿。部分小区物业代收业主电费但未及时上缴供电企业,或是将电费“卷走”,造成供电企业停电催缴。还有少数居民用户因电费收费不合理、不透明等问题不断投诉。

抄表到户推进工作困难重重

抄表到户的前提条件是终端用户必须具有独立产权,且有2/3业主表决同意改造并将电力设施整体移交供电企业。由于海口有些小区是“候鸟”小区,常住业主较少,且大部分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难以通过表决形成一致的改造意见,有些小区业主出资改造意愿不高。海口老旧小区数量较多、改造资金需求大,各级财政部门难以进行筹措安排。

清理规范转供电行为、推进抄表到户的对策

一是规范新建住宅小区接入工程建设与运营,从源头上管控新增转供电主体。加强新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管,严格落实建筑电气专业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新建建筑电力设施建设在设计环节得到有效落实。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确保建筑电气工程建设质量。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需通知供电企业参与项目设施验收,重点核查“一户一表”的落实情况,确保“一户一表、直抄到户”。

二是供电企业要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实施抄表到户改造,对具有独立产权、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终端用户优先实行“一户一表”,由产权单位与供电企业签订配电设施移交协议。配电工程移交后,供电企业应直接抄表,服务到户。对于暂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需要继续实行转供电的,供电企业依据《供电营业规则》与转供电主体签订协议,加强转供电指导,规范转供电行为。同步做好小区外部高压电网网架建设,对因老旧小区改造用电量增加引发的公用电网升级进行统筹改造。

三是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市、区两级相应做好财政资金配套。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和引导居民依法利用小区公共收益等方面筹集资金。联合金融机构,推动以片区为单位整体打包策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开展融资。

四是加大对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终端销售电价合理收取电费,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用电电费、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途径解决,不得通过电费向终端用户分摊。对超出政府对应目录销售电价、价外加价、绑捆搭车收费,以及不自查、不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等,发现一起,坚决依法查处一起,并纳入信用公示平台,相关案件要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完善转供电收费公示制度,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费用和向被转供电用户收取的费用等信息,必须严格规范向终端用户公示、接受监督。

五是宣传发动业主积极参与抄表到户改造工作,通过建立业委会、议事制度、上门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搭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议事平台。设计开发转供电价监测预警系统小程序,推广“转供电费码”,使转供电终端用户直接通过APP即可查询到其所在用电区域是否存在不合理加价的情况。客户通过填写供电主体相关信息、用电信息后,系统自动检索比对终端用户到户电价水平与转供电经营户到户电价水平,根据比对结果评估转供电加价风险高低,自动生成红、黄、绿三色码,分别表示转供电环节加价幅度。转供电价监测预警系统小程序可以直观反映是否存在转供电加价风险,为加强转供电清理规范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作者单位系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