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民生

今起“随手拍”举报骑乘不戴头盔可获奖励

本报8月9日讯(记者李云川)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8月10日至12月31日,我省公安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头盔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随手拍”举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可获奖励。

据悉,我省将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通行的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主要路段、交叉口等重点路段实行每日常态化整治,做到上下班高峰必查、周末必查、3日以上重要节假日必查。同时,通过增强宣传引导,强化肇事肇祸分析研判,开展精准专项治理,提升源头隐患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降低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线索举报平台,开发违法举报小程序,指定专人管理举报平台并收集、整理、核查证据线索,积极鼓励和正确引导社会群众对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录像举报,发动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率先带头,利用工作之外闲暇时间积极参与“随手拍”举报;发动社区、乡镇、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辖区派出所等管理力量积极参与。

对经核查违法行为属实的热心举报群众,公安部门将严格保护其个人隐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