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要闻

海口及海口江东新区拟入选海南首批省级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张熙宇)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公示拟入选海南省第一批省级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名单。其中,海口市、海口江东新区等5个市县和3个园区拟入选海南省第一批省级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

根据有关要求,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及省级有关部门、营商环境体验员等组成工作组,对申报市县(园区)的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创建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和验收评分,经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将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万宁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确定为海南省第一批省级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

近年来,海口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为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好条件。其中,海口深化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五化”水平、实施“信用审批”领跑行动、创新“海知贷”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推进“机器管招投标”等创新实践受到省级部门肯定。海口江东新区近年来推行服务事项否定报备制、探索1.5级土地开发模式、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跑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受到省级部门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