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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7月5日电 (记者武增田) 近日,三亚市政府出台《三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试行)》,要求列席会议单位须“一把手”参加。
《会议制度》规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单位一律要求“一把手”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经主持会议的领导同意可由分管的副职参加。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各单位负责人,应于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在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发表与本单位书面意见不同的意见,要说明理由;出席、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会议按议题顺序进行,不参加该议题的列席人员,可在休息室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