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见习记者 温雅)“两个月前花1600元购买的水晶手链现在卖400元。”14日中午,海口市民李小姐向记者提出质疑,这条水晶到底价值多少钱?为何短短两个月差价会如此之大?
据李小姐介绍,五一期间她在海口明珠广场一楼一首饰专卖柜购买了一条价值1600元的水晶手链。当时该手链标价2000元,售货员称节假日期间商品8折优惠,感觉捡了大便宜的李小姐立即买了单。本月13日晚,当李小姐再次来到该首饰专柜处,无心询问价格却让李小姐傻了眼,售货员告知全场商品两折出售,自己花1600元买的水晶手链现在卖400元。记者在该首饰专柜发现,标价上千元甚至万元的水晶、玛瑙等各式材质手链实际售价确已十分低廉,与标价有着天壤之别。售货员指着一款价格4000余元的水晶手链告诉记者,目前是销售淡季,全场商品一律两折出售,这款4000余元的手链现在只售800元,价格还可以相应的浮动。
一家首饰专卖处的售货员称,饰品销售一般因旅游淡旺两季来定,其价格浮动较大。旅游旺季期间,该饰品基本不会打折,最多也就是八折出售,销售量比较可观,购买人群多是岛外游客。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购买饰品的消费者,发现大多的消费者都没有辨别水晶、玛瑙等材质本身价值的能力,而80%的消费者都是通过价格的高低来衡量物品的大概价值。
海口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翁先生表示,质监部门一般会在接到群众投诉后,安排相关技术部门进行商品抽样鉴定,在鉴定之前,首先要了解该饰品的标价牌上有无注明人工制造或者天然制造。如果商标注明天然制造,而鉴定结果为人工,以假充真的商品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查处,并根据货值来定处罚额度。翁先生说,如果商标上没有注明或者售卖方尚未告知属天然制造,那么质监局也难对其进行查处。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装饰品价格属于市场调节,商家有自主调价的权利。只要商品属于明码标价,购买过程中售卖方明确打折范围就是合法的。也有消费者对此说法表示质疑,如果装饰品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悬殊,是不是也不需要价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