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招办负责人日前表示,今后在同等条件下,北大招生将向“裸分”考生倾斜,“让实分考生得到更多的优惠”。他坦承“现有的加分政策的确有些问题”。(据9月6日《北京晨报》)
眼下的高考加分,有的由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的由省级教育部门规定,而各个高校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已经安排好的高考加分。
在高考加分这个问题上,高校应该拥有一定的发言权。这个发言权不应只是招生向“裸分”考生倾斜,而是应该赋予高校“加分认可权”。具体来说,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加分项目,有的可以是硬规定(比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所有高校必须加,这样的加分项目应该少而又少;有的可以是软规定,高校可视情况加与不加。而地方教育部门规定的加分项目,只对省内高校有约束力,全国性高校和外地高校则可以加也可以不加。这样,高考加分相当于实行“分权而治”,某位考生要想获得某项加分,就需要教育部门和高校双方认可,权力的相互制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遏制加分腐败,同时,给高校更多的招录自主权,这也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丁晴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