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企业月底前须完成备案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光明)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省要求自5月1日起,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都必须网上签约。海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已正式运行。该局今日发出紧急通知,未备案企业如5月31日前未去备案,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部承担。
据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6类行为并经查实的,海口市住建局可在管理系统上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可关闭其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包括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发布预售广告的;未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销售依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方案等信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