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6812555消息(记者李云川 实习生林秀雅)刘先生近日通过电视购物订购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先后支付了1986元,得到的却是个小游戏机和一些化妆品。
记者赶到南海大道某轮胎店见到刘先生。刘先生打开两个纸箱,指着里面分别装着的“尤兰达多媒体电脑”和一些化妆品说,去年他在看电视购物节目时,订购了手机、相机和项链等物,都是由邮政投递部门送到后,他再付钱由投递员代收货款。两个月前,那家电视购物公司又来电向刘先生推销一种笔记本电脑,说原价是2300多元,因刘先生是会员用户,每台只需998元。正好刘先生的儿子想买一台电脑,刘先生就答应订购一台。
两个月前,邮政投递公司将货物送到并代收了998元货款。刘先生取出“笔记本电脑”时,却发现怎么都无法使用,只能够玩游戏。刘先生请人帮忙查看,被告知那东西并不是电脑,根本不能上网。“我马上打电话给电视购物公司,对方称将重新更换一台电脑寄过来,但要我在收到包裹时再支付给投递员988元,这笔钱他们将通过把汇款单放在寄货物的包裹箱里补偿给我。”刘先生说。
7月12日刘先生再次收到投递员送来的包裹并支付了988元后,见里面只是一些化妆品。他马上打电话询问,对方称送来的就是电脑,双方发生争执。一会儿,对方又来电称是他们弄错了,那些化妆品是送给刘先生的礼品,电脑他们将随后寄过来,但收到货款时,要求再支付988元,这笔款他们同样通过放在包裹箱内的汇款单还给他。
对刘先生的投诉,秀英工商所执法人员周先生等人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刘先生陷入电视购物公司所设的诈骗圈套,建议刘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