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6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林明智 蔡正文)今天,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文昌法院近日妥善处理了一起矛盾激化、社会影响大的复杂疑难房地产纠纷案件。
原告袁某、彭某与被告文昌某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案是文昌法院今年审理的争议最大、矛盾最激烈、社会影响最大的房地产纠纷案件。2009年11月30日,被告为了促销商品房,采取了变相认购商品的形式,与两被告等几十户签订了《入会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入会费2万元,确定认购房产的具体房号,购房后2万元当作购房款冲抵,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入会协议书》还载明价格按每平米均价6600元下调500元。
今年4月份,原告要求按《入会协议》约定价格6600元下调500元,即每平米6100元的价格签订合同时,却遭被告拒绝,被告认为价格应按6600元起点再加各楼层增加的价格确定价格,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几十购房户先后上访到文昌市政府、省政府的相关部门。
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面对面调解,原告愿意按价格6600元计或微中上调,被告却坚持价格不能低于7400元。被告的“为了保护我们开发商的市场开发,价格低了影响市场行情,别的可以谈。”一句话引起了主办法官的注意,适时提出价格按每平米7000元计(双方所提价格的均价),但要求被告对收取原告的2万元入会费双倍返还,作为弥补原告差价损失,这样双方都共赢。原、被告均表示同意,一件在文昌市闹得沸沸扬扬的房地产纠纷案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