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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烟草局设立慈善基金捐款1000万元,烟草行业参与公益的行为引发社会讨论。专家反对此举,认为此行为算资助、营销,行政机关向NGO捐款是为企业打“擦边球”,应拒收捐款。(11月15日《京华时报》)
1000万不是个小数,如果这是一家其他企业捐助的善款,那还真是充满了善意,然而,这偏偏是国家烟草局设立并捐助的慈善基金。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实际是烟草企业的捐款,用烟草专卖局的名义捐出,不过是为了降低烟草企业的敏感度而已。
当明白了捐助善款的主体,事情似乎就没有那么简单了,这笔善款,到底纯粹是为了公益,还是来者不“善”,很值得考量一番。中国早在2006年就加入了《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其中烟草赞助的定义包含“任何形式的捐助”。
而烟草专卖局捐出1000万元“善款”设立的这个慈善基金,名字恰恰就叫“金叶基金”。什么是“金叶”,说白了就是烟叶,市场上本来就有“金叶牌”、“黄金叶牌”、“红金叶牌”香烟。因此说,这笔1000万的慈善基金,到底是“善款”还是广告费,实在很难说。
其实,烟草企业为了做广告而打政策和法规“擦边球”,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比如去年媒体曝出,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烟草企业赞助的“希望小学”,诸如“天才出于勤奋,烟草祝你成才”之类的标语,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学校的墙壁上。
慈善当然要做,善款也是多多益善,但是对于烟草企业举止如此高调,意图如此明显的“慈善”,我们还是应该谨慎对待,谨防善款来者不“善”,公益成为公害。□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