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7日讯(记者陈延鹏 特约记者黄叶华 通讯员胡坤坤摄影报道)今天上午,曾轰动一时的五西路老树咖啡“酒托”诈骗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建高等10名涉嫌诈骗人员过堂受审。
租用咖啡店实施诈骗
许建高,今年47岁,初中文化,上海市人,1987年4月24日因在公共场合设摊赌博危害社会治安被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收容劳动教养2年。2010年6月26日因涉嫌诈骗被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经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另外9人均为80后和90后的年轻女子,最小的年龄只有20岁,分别来自河南、安徽、重庆、江苏等地,文化水平最高者中专学历。
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4月,被告人许建高在上海看到他人利用“酒托”引诱他人消费进行诈骗获取暴利后,出于贪欲遂决定效仿。许建高伙同蔡建中(另案处理)以人民币30万元的价格从他人处承租了位于美兰区海甸五西路的风雅老树咖啡店。在蔡建中的授意下,“高管”许建高陆续从上海招聘了秦某、李某、张某、彭某、梁某、闫某、袁某、高某、林某等10余人前来海口,准备对他人进行“酒托”诈骗活动,并与蔡建中共同承诺将客人消费额的20%作为回扣给“酒托”。
网上“套牢”男青年
2010年5月1日至6月23日,被告人秦某、李某、张某、彭某、梁某、闫某、袁某及其他“键盘手”在网上通过QQ交友、“世纪佳缘”等网站物色适龄男青年,假借交朋友、谈恋爱等名义约对方在海甸五西路附近见面后,设法将对方引至风雅老树咖啡店内,通过点高价酒水、咖啡等进行诈骗性“消费”。
当发现被害人身上现金(或银行卡内余额)“消费”殆尽或被害人发觉有异不肯再付款时,“酒托”便与被害人离开咖啡店,并立即找借口离开被害人,然后更换电话号码及QQ号码切断与对方的联系。在诈骗活动中,高某负责在店外“望风”,林某充当服务员负责收款,均起到协助作用。至案发止,该诈骗团伙采取上述手段骗取孙某等数百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14.8565万元,诈骗所得赃款均由被告人许建高控制,其中一部分以回扣、工资方式发给其他被告人,其余款项均由个人占有,交给蔡建中及用于咖啡店开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建高、秦某、李某、张某、彭某、梁某、闫某、袁某、高某、林某等人组成酒托诈骗团伙,共同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许建高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被告人分工合作、各自负责,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