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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近期,有部分纳税人申报纳税或划缴税款不够及时,特别是网报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后未及时点击划款将税款缴纳入库。现提醒如下:
今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8日,尚未申报的纳税人,请尽快办理网上申报或到办税大厅办理纸质申报;已申报但尚未缴款的,请务必在3月28日前在网上点击划款(网报纳税人)或到银行划缴税款(持纸质缴款书的纳税人)。
4月份起,将恢复正常的纳税申报期限。纳税人应在每月的15日前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网报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税款时应同时划款;办理纸质申报开具缴款书的纳税人应在当月15日前到开户银行划缴税款。已免逾期未申报或未划缴税款,被税务机关依法加收滞纳金和处以5倍以下罚款。
(网上划款咨询电话:68595123、6855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