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辽宁丹东市因修建高铁沈丹客运专线,将一条建成仅两年、投资数千万元的公铁立交桥和一座新办公楼拆掉,而在项目立交桥和办公楼项目开工前,高铁建设规划已经立项,因此被民众称为败家子工程。(3月29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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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为建高铁拆除价值数千万元建筑,真让公众不满,纳税人心疼,但是,“数千万建筑”就这样轻飘飘地被有关方面“忽略”了,而这种浪费原本可以避免,新闻介绍说:“在项目立交桥和办公楼项目开工前,高铁建设规划已经立项”,如此怪象,该作何理解呢?
现实中类似的短命建筑现象,公众并不陌生。曾有网友爆料,耗资400亿元的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即将开园之际,部分已建成的各式建筑竟遭拆除;河南南阳在建数千万元经适房或拆除让位农运会;镇江“巨蛋”倒掉被网友调侃为“生于2000年,卒于2010年,镇江全体小鸡敬立”……这些“短命建筑”的背后,我们看不到任何责任人被问责,而正是这种问责缺位和责任担当缺失催生了辽宁丹东为建高铁拆除价值数千万建筑的怪胎。
辽宁丹东为建高铁拆除价值数千万建筑还与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缺席有关。决策是一个博弈过程,需要多方参与,但在我国现行决策机制中,决策及相关信息的垄断,使社会公众对决策的过程、内容知之甚少,监督无从谈起。并且,在我国目前的法规中,缺乏健全的决策失误追究机制,导致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不力,但即使查清决策失误的责任人,因决策失误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要决策者个人买单也不太现实,以本则新闻来说,有官员能承担起千万元的责任吗?
笔者看来,理应对辽宁丹东为建高铁拆除价值数千万建筑进行追问,否则,当责任归零时,类似现象只能再现而不是杜绝,这决非纳税人所希望看到的。
“败家子工程”一再上演源于问责缺位。谁来为“败家子工程”买单?这不是多余的追问。□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