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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9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林筱发 袁晶)近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黄三明在网络上发布虚假贷款信息骗取他人钱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0年11月,陈某做生意急需一笔启动资金,但因没有财产抵押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就在一筹莫展的时候,陈某无意间在互联网上查到一家名为“鑫三角无抵押贷款”的公司,该公司网页称贷款无需任何财产抵押,且贷款利息比银行还低。陈某与该公司“经理”黄三明取得联系。陈某提出要贷款20万并按照要求向黄三明提供的账户支付了4800元的利息。此后黄三明又以要交保证金、流动资金等名目骗取陈某7.3万元,但承诺的20万贷款一直不见踪影。后陈某感觉上当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12月,黄三明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