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计划外革命
以宪政之名
对御史们的指控,盛宣怀可以无视,但来自国家议会(资政院)的攻击则是直接而致命的。
10月25日,资政院第二次会议,盛宣怀成为讨论的主题。这一天下午1时会议开幕,资政院总裁世续却称病不出,由副总裁、教育部副部长(学部右侍郎)李家驹主持。
会议先对上次会议讨论过的三项议案简单回顾,众人无异议,均通过。于是进入第四项议程,讨论议员罗杰的提案,题目是《内忧外患,恳请标本兼治,以救危亡具奏案》。提案人罗杰先上台作说明。
罗杰将解决川鄂动乱的办法分为治标、治本两种,治标又分宽严两种,严的办法就是将盛宣怀、赵尔丰、瑞澂三人“按律严惩”。邮传部部长盛宣怀的罪名是铁路国有及引进外资既没有交付内阁讨论,也没有通过资政院审核;四川总督赵尔丰的罪状是“先时赞助保路同志会,旋诬为匪,激成大变”;湖广总督瑞澂的罪状是“事前既无防范,事后则弃城遁逃”。
宽的办法则是在四川立即释放被捕的蒲殿俊等人,在湖北对造反的新军“多方招抚,设法解散”。而治本,就是要尽快召集正式国会,组织完全责任内阁,并确定宪法,保证人民的言论、出版、结社集会三大自由。议长问:“诸君有无讨论?”众人喊:“无讨论。”
第五项议案,是由议员牟琳及易宗夔联名提交的,题目是《部臣侵权违法,激生乱变,并有跋扈不臣之迹,恭恳惩治具奏案》,矛头集中在盛宣怀身上。
议长请提案者上台解释提案。牟琳说,从法律上看,盛宣怀的铁路国有政策未经过阁议、未交院议,引进外资也只是通过度支部大臣商议,且不由主管部门主持,“独断行之”,违反了法律;从政治上看,“凡立一政策,必期能富国利民,而盛大臣既损失川民之利益,激成变乱,变起复无法以弭之,致令鄂乱踵起,大局动摇,推原祸始,盛一人之事。至于电陕调兵,尤为跋扈不臣之实迹”。他请求将盛宣怀“明正典刑”,否则“无以服人心而平乱事”。
议员刘荣勋赞同道,自立宪以来革命之说本已渐息,等盛宣怀提出铁路国有,“解散人心”,“革党乘机煽乱”。
二读中,议员籍忠寅解释说,修正案中增加的部分就是盛宣怀的犯罪事实。
议员黎尚雯将盛宣怀的罪状总结为四条:违宪之罪、变乱成法之罪、激成兵变之罪、侵夺君上大权之罪。这几条罪按律当绞。这引起了议员们的极大共鸣,李文熙、李素、顾栋臣等纷纷跟进,表态支持。而汪荣宝则大声呼喊应当命令盛宣怀亲来答复,众人大声附和。
至此,议长请邮传部特派员于焌年、陆梦熊作出说明。于焌年刚刚谈及租股、民股等数额,就被各位议员喝止,认为答非所问。
议员牟琳请求先付表决。在议员易宗夔、汪荣宝建议下,会议清点人数,总数为119人,于是开始表决,全体一致通过。
众人都坚持非明日上奏不可,如果实在来不及,就先上奏弹劾案。这场确定了盛宣怀命运却对大局无济于事的冗长会议,终于在下午4:25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