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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3日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胡娜)春节期间,万宁法院和乐法庭相继接到两起离婚案件,两个家庭都有一方长期在外打工,均因夫妻感情疏远导致婚姻破裂。
大年初五上午,陈某燕匆匆来到万宁和乐法庭递交了一份民事诉讼状,要求解除与廖某丰的同居关系。陈某燕情绪十分激动,要求法院立即办理相关手续,经了解,陈某燕与廖某丰于1996年相识并恋爱,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于1997年10月生育女儿廖某娇,2001年生育儿子廖某男。
由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同居后经常因小事发生争吵,甚至遭到廖某丰的家庭暴力。这两年陈某燕为了维持家庭生计,外出打工。今年春节期间,陈某燕发现廖某丰有外遇,于是和廖某丰再次争吵,矛盾逐渐升级,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由于陈某燕初七将回东莞上班,要求法院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陈某与廖某的非婚生女儿由陈某抚养,儿子由廖某抚养,抚养费由陈某和廖某自行承当,双方对孩子有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