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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9日讯(记者谈星余)原海南省国营西培农场西庆分场国土科副科长符某利用职务之便,冒签财务人员姓名,开票收取他人宅基地支付款25万余元,后截留侵吞未上缴财务入账。记者今天获悉,儋州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符某有期徒刑六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符某于1996年5月至1999年9月任海南省国营西庆农场国土自营办干事,1999年10月至今任该农场(现为国营西培农场西庆分场)国土科副科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财务制度,使用冒签财务人员姓名及多收钱少开票的方法,开票收取羊某等22人购买西庆农场“自由村”宅基地支付款共计251600元人民币,后截留侵吞未上缴财务入账。案发后,符某在亲友的规劝下,于2011年10月16日从厦门市返回海南向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到案后退还赃款1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符某积极退还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对已追缴的赃款10万元,应返还给西庆分场,违法所得151600元予以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