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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7日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刘琼 刘远帆)10年前,持械参与聚众斗殴致人死亡,10年后,一直逃亡的他身心俱疲,于2011年8月投案自首。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洋浦经济开发区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书有期徒刑4年,附带民事赔偿15万余元。
2001年3月28日,福建籍男子王某文等4人合伙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经营的“梦幻”歌舞厅开业。第二天晚上,当地白沙村青年陈某书、陈某良(已判刑)等5人到该歌舞厅娱乐,准备离开时,5人拒绝买单并要求王某文给100元小费吃夜宵。遭到王某文拒绝后,陈某书等人威胁不给钱就破坏其舞厅经营。此后连续两个晚上,陈某书伙同白沙村青年多次向“梦幻”歌舞厅投掷石块、玻璃瓶。歌舞厅老板王某文及保安多次警告未果,便拿出木棒驱赶陈某书等人,继而与当地白沙村的群众发生冲突。王某文在冲突中当场死亡,数人受重伤。此后,陈某书连夜逃往广州,逃亡10年,期间,结婚并生育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