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海口市各道路运输业户:
根据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关于做好2012年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驻本市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2012年年度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1、驻本市从事经营性省际客运班线、市际客运班线、市县际旅游客运车辆,由本处初审后送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年审换证。
2、驻本市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含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城市公交客车(含包车客运车辆)、出租客车、市内班线客车(含乡镇公交客车)、市内旅游客车由本处年审换证。
二、审验时间
1、省际班线客运、市县际旅游客运车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年度审验时间从2012年11月2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市内城市公交客车、出租客车、班线客车、旅游客车以及市县际班线客运车辆和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时间从2012年11月21日至2013年1月31日止。
三、审验内容
1、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2、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3、车辆二级维护情况
4、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5、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或车载卫星监控终端情况
6、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
7、道路运输违章情况
8、车辆技术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
9、危险品运输车辆还要审验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和罐式车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四、普通货车年审需提供的材料(其它车辆需提供材料以下发文件为准)
1、海南省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审换发牌证审核表;
2、《道路运输证》正、副本原件;
3、《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后返还);
4、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原件(含等级评定结果:二级以上);
6、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若有变动的,应出具运管机构和公安车管部门同意变动的相关凭证,以及变动后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7、完税税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免征车辆除外);
8、其它材料(用于新运政管理系统录入信息):
车辆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45度角相片1张、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审验地址
车辆年度审验换证办理地址: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怡心路10号: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运政服务大厅4号、5号、6号窗口。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