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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谈星余)4日上午9时许,一对母子踌躇在明珠广场前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宣传咨询台旁,母亲想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但由于儿子曾被父亲偷偷地更名改姓,在派出所又找不到儿子曾用名的户口,无法证明其母子关系,因此不能过户房产,这让母子二人很困扰。
据这位母亲邹女士表述,45年前和丈夫离婚后,法院将儿子判给了她,后来邹女士再婚,继父去世。10多年前,父亲想将儿子要回来,就在海口市和平南派出所给儿子改了名字,从曾用名“邹某某”改为现用名“林某某”。现在母亲邹女士想把她海口的房产过户给儿子,但当时儿子改名的和平南派出所里已经找不到以前所用的“邹某某”的曾用名的户口,然而,出示不了母子证明就不能做房产公证。因此,如何能开一个母子关系的证明成了两人最大的困扰。
对此,省高院的法官告诉林某某,房产公证还是需要按程序来办理,关于出示母子关系证明的详细情况,法官建议他去海口公安和司法机关的相关部门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