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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王玲 通讯员刘洪记)年近花甲的唐某润,多次性侵两名女孩,并致一人怀孕生子。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唐某润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3月的一天晚上8时许,唐某润(1953年3月17日出生)在儋州市大成镇岛村一橡胶林路边遇到唐某(1995年10月20日出生)和谢某(2000年5月4日出生),唐某润抓住唐某和谢某的手,强行将二人带至橡胶林,唐某润威胁唐某和谢某致其不敢反抗,强行与唐某和谢某发生了性行为。事后,唐某润又威胁唐某和谢某不得将此事告诉他人。此后至2011年11月案发期间,唐某润采取威胁手段,又先后强行与唐某发生性行为4次,最终致其怀孕产一女;强行与谢某发生性行为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