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将选择部分地区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此外,福建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将陆续在漳州、厦门上岗;广西也拿出高层职位聘任公务员。公务员聘任制正成一股“潮流”。(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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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并不是新鲜事物,事实上,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聘任制已在企业等单位被运用。作为一种用人制度和方式,聘任制适合于所有劳动者,当然也应该包括公务员在内。而“公务员聘任制”,从提出到各个省市的试点,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可公众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公务员聘任制”依然是在试点。试点是先行探路,的确很有必要。但事实上我们并不缺少“公务员聘任制”的经验。比如完全可以参照企业的聘任制,来进行“公务员聘任制”建设;比如之前有些省市已经开展过试点,其经验为何不可以借鉴?
“公务员聘任制”的优点和利好无需赘述。其之所以“千呼万唤出不来”,关键与焦点显然在改革者要有“壮士扼腕”的勇气,这似乎让一些“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改革者很为难。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实行“能上能下,能上庸下”的“公务员聘任制”,不仅是盘活人才,提升工作效率的需要,也是提升执政形象、政府形象的需要,更是合乎民心与民意的“阳光事业”。其一不差相关推行的基础,二不需要多少“下河摸石头”的经验,甚至不差具体的执行制度和规定,差的只是改革者的决心!换言之,只要我们的决心足够大,“公务员聘任制”建设的脚步还可以迈得再大一些,再快一些! □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