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9日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蓝汉军)因超市现金被盗,超市主管陈某出来抓贼时,将周某误认成窃贼,将其打伤。记者9日获悉,琼中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此外,陈某还向周某赔偿了17万的经济损失。
陈某是琼中某超市主管,今年2月1日6时许,他接到父亲电话,称在超市二楼巡查时遇到小偷,陈某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发现超市二楼办公室存放现金的十几个小铁箱被撬,里面的现金被盗一空。
之后,陈某持铁棍与超市保安邓某某一起追小偷,追至县城商业局住宅区后面的一个菜地时发现睡在此处的周某,误认为周某是窃贼,便拽住周某,周某想跑,陈某遂持铁棍击打其脚部等处,然后将周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案发后经鉴定,周某左肩部及肢体被损伤。陈某于3月18日到公安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