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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5日讯(记者陈敬儒 实习生陈泽明)清明节即将到来,为深切缅怀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事业英勇牺牲的烈士,弘扬先烈精神,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部署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各市县要紧紧抓住清明期间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要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清明期间,组织党政机关、驻军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到当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敬献花篮、瞻仰等公祭活动。组织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青少年在网上进行祭扫,动员社会各界网上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