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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永年房地产有限公司(460004620008986):
你公司开发的永南苑项目我分局正在进行增值税清算审核,但因部分资料不全,我分局已于2014年10月15日在海口晚报公告要求你公司补正相关资料,你公司逾期仍未按规定期限补正相关清算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四条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征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琼地税发〔2014〕112号)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