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工商劳动服务总公司各债权人(含担保权人、被担保人,下同):
经海口市工商劳动服务总公司清算组第一次会议决议,现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并注销。为了对该企业债权人负责,请该企业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含担保权,下同)。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为各债权人、担保权人以及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等。
二、所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为登记证书)。
2.载明债权人姓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内容的债权申报书;该债权申报书应由债权人签章。
3.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相关单据凭证等债权证明材料。
请债权人按如下联系方式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前来以供核对。逾期申报的债权,本企业自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将不予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逾期申报方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丽霞 0898-66782471
申报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坡博路19号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大楼十四楼机关工会办公室
海口市工商劳动服务总公司清算组
2014年12月23日